佛朗斯科创IPO:申报前急改主营,核心技术被指鸡肋

价值线研究员发现,佛朗斯在税务和质量技术方面多次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其中,2017年3月,因佛朗斯坪山分公司出租未经检验的叉车2辆,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佛朗斯坪山分公司停止出租未经检验的叉车,没收违法经营的叉车2辆,处罚8万元及没收违法所得2.32万元。

随后,在2017年5月和6月,2019年1月和5月,佛朗斯武汉分公司、花都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中山梯西埃姆,也分别因出租未经检验的叉车遭到主管部门处罚。

佛朗斯表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上述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均未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考虑行政处罚涉及的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重均很小,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近年来佛朗斯的负债率也逐年走高。

报告期内(2016年-2018年),佛朗斯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74%、63.36%和63.90%,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26%、63.80%和63.84%。同期,该行业平均负债率分别为27.41%、31.57%以及32.83%。这意味着佛朗斯的负债率水平远超行业平均值。

价值线综合物流指南、IPO日报、长江商报等

来源:价值线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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