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OLAB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仓储工艺)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仓储工艺)

一般规定

一、仓库的储存单元及储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单元宜采用托盘或料箱;

2 物品宜储存在货架上,并宜机械化搬运;

3 储存量较大的仓库宜采用自动化立体仓库。

二、仓库的层数应根据储存物品种类、数量和用地情况等因素,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单层仓库;

2 与生产车间联合布置时,仓库的层数和高度应便于与生产车间衔接。

三、仓库净高应根据仓储工艺、公用设备及管线敷设空间等因素,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仓库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20m;

2 多层仓库第一层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20m;第二层及以上各层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50m。

四、仓库应根据储存及管理要求设置储存区、收货区、发货区、装卸及理货场地、管理间、更衣室、清洁设施等。

五、仓库可根据需要设置空调机房、冷冻机房、变配电间、控制室等辅助用房。采用叉车搬运的仓库应设置叉车充电间(区)及叉车检修通道。

六、仓库应设置与物品出入库量相适应的装卸、理货场地,装卸、理货场地不得露天设置。

七、仓库的面积应与生产或经营规模相适应。仓库面积的计算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确定。仓库设置货架时面积利用率不宜低于0.3,不设置货架时面积利用率不宜低于0.5。

吧、仓库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品周转快的库房宜布置在收货区、发货区附近;

2 温度、湿度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库房宜集中布置;

3 仓库管理间宜设在收货区、发货区附近。

九、多层仓库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仓库的层数宜为3层~6层;

2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相对较多的库房宜设置在上层;

3 储存物品较重的库房宜设置在地面层;

4 物品周转较快的库房宜设置在下层。

十、仓库的物流通道或过道宽度应保证进出物品能顺利安全通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叉车运输主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50m;

2 辅助过道的宽度用于叉车搬运时不宜小于2.40m;

3 采用人工搬运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0m。

十一、仓库卸货平台宜靠近收货区、发货区。卸货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货平台宽度应由装卸设备尺寸、作业繁忙程度确定,采用人工搬运时不应小于2.50m;采用叉车搬运时不应小于4.00m。

2 室外卸货平台上方宜设置雨篷,雨篷底应高出运输车顶(含物品)至少0.50m,雨篷宽度宜超出卸货平台宽2.00m。

3 卸货平台边缘顶面应高出站台下地面0.70m~1.20m,可根据需要设高度调节板。

4 卸货平台边缘顶侧面应涂有防撞标示色带。靠卸货平台边缘一侧有结构柱时,柱边缘距站台边缘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防撞距离或防撞设施,安全防撞距离应根据货车后悬尺寸确定,且不得小于0.60m。

5 应在站台布置行人台阶和叉车通行坡道。叉车坡道不宜大于10%。

十二、收货区、发货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仓库收货区、发货区总面积不宜超过仓库面积的10%;

2 多层仓库每楼层收货区、发货区总面积不宜超过该楼层面积的5%,底层收货区、发货区总面积不宜超过各层面积总和的10%。

十三、储存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区与收货区、发货区应隔开布置。

2 储存区可根据物品的储存条件设置普通库、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冷冻库和其他库。

3 物品宜存放在托盘或者货架上,不应直接接触地面。

4 产品或物料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垛与垛的间距不应小于0.05m。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应小于0.30m,与地面的间距不应小于0.10m。

5 地面码垛存放的物品,码垛高度不宜大于2.00m。

专项及特殊要求

一、、生产仓库功能间的设置除应满足根据储存及管理要求设置储存区、收货区、发货区、装卸及理货场地、管理间、更衣室、清洁设施等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货区应设置对产品或物料外包装进行清洁的场所。

2 发货时须拆零的物品应设置符合物品要求的拆包、称重及包装场所。

3 应设置退货库,退货库的温度、湿度要求应与仓库储存物品要求一致。

4 待检品、不合格品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存放在隔离区域。对于机械存取、搬运,计算机管理的自动化仓库,可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取代物理隔离系统。

二、冷库、冷冻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库房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减少外围护结构的面积。

2 装、卸货区宜设置在室内。待验、装箱和封箱工作应设置在冷库内。

3 收货区、发货区的环境温度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三、中药材、中药饮片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存放于单独的库房。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时,应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2 中药材、中药饮片库宜设置专用的养护工作场所。

3 剧毒和贵细中药材应分别专库存放。

四、特殊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置专库或专柜,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2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应设置专库或专柜储存。

3 放射性物品应设置专库或专柜储存。

4 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应设置专库。

5 腐蚀性物品应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存,性质相抵的物品严禁同库储存。

6 高活性的物料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存放在单独的库房。

五、仓库内设置取样间时,取样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储存产品或物料相适应;

2 应设置相应的人员更衣区域和物料缓冲区;

3 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应分开;

4 取样操作间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仓储设备

一、仓储设备的选用,应减少设备类型、品种、规格,并应兼顾技术方案、长期运行、扩建发展的要求。

二、储存物品的运输和装卸宜选用叉车。多层仓库的垂直运输宜选用货梯或垂直输送机,货梯载重量宜为2.0t~3.0t,货梯数量宜根据仓库规模及出入库频率确定。

三、托盘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盘的规格宜选用标准尺寸;

2 托盘的材料应使用环保材料,不得对药品或药品包装产生污染;

3 采用木制托盘时,原材料应经过干燥处理、防虫处理和熏蒸处理。

四、货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托盘为单元储存的物品宜选用重型横梁式货架。

2 选用重型横梁式货架时,货架层数不宜小于3层,货架高度不宜小于4.50m。

3 堆垛机存取时,货架长度宜为60m~100m,货架高度不宜小于10m。

4 零散物品及小件物品的储存宜采用轻型搁板式货架。当采用人工存取时,货架总高度不宜大于2.00m,层数宜为3层~5层。

5 用于储存托盘码垛的驶入式货架,当采用单向通道操作时,纵向深度方向货格数量不宜超过4格,当采用双向通道操作时,不宜超过8格。

6 货架的最大载荷应根据储存物品单元最大重量确定。

五、叉车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仓库内应选用电瓶叉车;

2 叉车的最小操作通道宽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3 货架高度超过10m时不宜采用叉车操作;

4 多层仓库的二层及以上楼层需要使用叉车时,宜选用自重较轻的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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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实验室家具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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