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于2020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2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
  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节点分步实施。北京市拟于2020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通告还要求各机动车销售单位提前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认真贯彻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落实销售主体责任,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向购车者告知有关规定。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市相关部门也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车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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